首页
> 行政许可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事项编码:11622927013960502L4000114003001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县人社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1次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930-7721738
投诉电话 0930-7721922
申办主体 自然人 , 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 社会组织法人
办理地点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中路28号统办楼一楼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积石山县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受理条件

1.申请报告(要求对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具体经营业务及范围、现有开办条件和人员情况、批准后如何开展工作进行详细说明); 2.法人代表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 3.验资报告(不低于10万元); 4.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5.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 6.工作人员花名册、学历证、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与工作人员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7.经营场所、设施及设备有效证明资料(附图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介质要求必要性及描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印章备案表
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材料下载:示例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核准表
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材料下载:示例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材料下载:示例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章程》和《管理制度》申请人自备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与开展教学活动相适应的教学设备清单申请人自备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申请申请人自备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工作人员花名册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名称预先核准表
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材料下载:示例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学历证、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不少于5年)申请人自备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法人代表户口及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设机构备案表
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材料下载:示例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工作人员身份证明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经营场所、设施及设备有效证明资料(附图片)申请人自备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验资报告申请人自备4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银行账号备案表
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材料下载:示例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备案表
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材料下载:示例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与工作人员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其他4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 0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流程图

流程图

常见问题

问题:需不需要身份证原件

答案:不需要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