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部门 | 县住建局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 特别程序 | 无 | ||
| 咨询电话 | 0930-7721772 | ||
| 投诉电话 | 0930-7721922 0930-12345 | ||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 | ||
| 办理地点 |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中路28号统办楼一楼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积石山县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部门 | 县住建局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 特别程序 | 无 | ||
| 咨询电话 | 0930-7721772 | ||
| 投诉电话 | 0930-7721922 0930-12345 | ||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 | ||
| 办理地点 |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中路28号统办楼一楼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积石山县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介质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
| 属大型户外广告的还应提交施工结构图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材料类型: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 必要 |
| 现状彩色照片远、近景各1张)、区域位置图、彩色实景效果图、正立面图及侧剖面施工图(注明用料及照明系统,大型的要出夜景效果图 | 申请人自备 | 4份 | 材料类型: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 必要 |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材料类型: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 必要 |
| 相关使用权属证明(如设置场地的土地证或房产证或销售合同或租赁合同,申报招牌的工商营业执照可作为权属证明依据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材料类型: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 必要 |
| 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 必要 |
是否收费: 0

问题: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未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会批准吗?
答案:不会审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