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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事项编码:11622926MB1104549G4000711003000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部门 县民政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930-5931041
投诉电话 0930-7121766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办理地点 东乡县政务大厅民政局窗口(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城南社区团结路4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东乡县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受理条件

1.汉族男年满22周岁,女20周岁;少数民族男年满20周岁,女年满18周岁; 2.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3.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关系; 4.双方均无配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介质要求必要性及描述
双方户口本申请人自备2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双方二寸红底照片申请人自备3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双方身份证申请人自备2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 0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流程图

流程图

常见问题

问题:常见错误示例

答案: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县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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