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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营证核发

事项编码:11622926013972431N4000118023000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县交通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930-7121204
投诉电话 0930-12345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
办理地点 东乡县政务大厅交通局窗口(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城南社区团结路4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东乡县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受理条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介质要求必要性及描述
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其他1份材料类型: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危险货物运输罐体车辆质检合格证政府部门核发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其他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政府部门核发1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经办人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1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其他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核定其他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客运、危货车辆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证明其他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承运人责任险申请人自备1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 电子
必要
拟投入车辆照片及车辆行驶证申请人自备1份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电子
必要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 0

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流程图

流程图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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