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确认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事项编码:11622923MB117128234000711003000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部门 县民政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特别程序 现场勘查
咨询电话 0930-8885474
投诉电话 0930-8832286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办理地点 永靖县古城新区多旺路1号永靖县政府政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子站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受理条件

双方自愿结婚1、当事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以身份证、户口本为准);少数民族当事人男满20周岁,女满18周岁(以身份证、户口本为准)2、男女双方到各自户籍所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均可办理登记3、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重症精神病和先天痴呆症等)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或离婚或丧偶)6、双方必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介质要求必要性及描述
户口本政府部门核发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其他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2张单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自备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他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三张合影照(结婚照)申请人自备1份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 0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流程图

流程图

常见问题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